深圳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一款基于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的压缩数据,以互联网为媒介,实现异地数据传输安全化,审核过程自动化,信息比对同步化的数据处理系统,远程申报系统的上线运行,出口企业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出口退税申报,3至5秒就可反馈结果,快捷方便。
系统设置
申报系统的安装和系统设置
(一)数据备份
原来已有申报免抵退税的企业应在原11.2版申报系统中“系统维护”à“系统数据备份”模块进行数据备份。数据量大的企业建议采用“系统数据备份”。
(二)申报系统的安装
在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或深圳国税局网站下载最新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企业应先安装前置插件:申报系统插件安装包Setup.exe ,再安装申报系统。申报系统用户名“sa”,无密码。
(三)系统配置与修改
1、导入备份数据。安装系统后,原来已有申报免抵退税的企业将备份数据导入新系统。在“系统维护”à“系统备份数据导入”,选择备份数据路径,并选择“导入前清空数据库”和“同时更新企业配置”,选择后企业不需要重新修改系统的企业配置信息。
2、系统配置与修改
(1)在“系统维护”à“系统配置”à“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修改企业配置信息。
(2)在“系统维护”à“系统配置”à“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的在“业务方式中”将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改为“2011-09-01”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与变更
一、新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申请
已在审核系统中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退(免)税认定申请。
(一)退(免)税认定申请录入
在“基础数据采集”à“资格认定相关申请录入”à“退(免)税认定申请录入”中,点击“增加”,按《出口退税登记表》的内容录入信息后点击“保存”。
(二)生成资格认定数据。
在“免抵退税申报”à“生成资格认定相关数据”生成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信息。
(三)打印《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在“免抵退税申报”à“打印资格认定相关报表”打印认定申请表。
二、其它资格认定申请
(一)三项资格认定申请。
“基础数据采集”—“资格认定相关申请录入”下其它三项资格认定申请:“退(免)税资格变更录入”、“出口退税业务提醒申请录入”、“放弃适用零税率声明录入”以及生成数据、打印表格等操作与第一条的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的操作相同。
(二)放弃适用零税率声明
“放弃适用零税率声明录入”录入申报数据,并“生成资格认定相关数据”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在“系统维护”à“系统配置”à“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修改企业配置信息。
在放弃适用零税率的起止期间内,进行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申报,税务机关在预审时,审核系统会自动提示:“该企业已经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不允许读入”。但是,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仅适用于国际运输、对外研发、对外设计服务放弃适用免抵退税政策。对于兼营出口货物劳务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企业,并不影响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放弃全部适用退(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退(免)税,并选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应按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