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开票软件是一款自开版货运发票税控系统企业开票软件,为了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行业的税收管理,总局依托税控器具,采用加密防伪技术开发了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用户必须输入用户名和口令后,经过验证无误才能进入系软件。所有的用户必须经过软件管理员授权。
货运发票
一、纳税人识别号前的加号表示的是发货方抵扣税款还是收货方抵扣税款,加号不录入,只有纳税人识别号前有“+”号的,才能申报抵扣。
二、发票代码为12位,发票号码为8位(全国统一),抵扣方纳税人识别号为15位(新建企业),承运人纳税识别号应填写18位。
三、纳税人取得的开票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前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北京市货运发票,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去换开新版发票,原发票不能抵扣。
四、开票金额应按照发票合计金额采集,不是运费金额。
五、新版采集软件已有打印清单功能,要求申报是报送打印清单。原手写清单不再填写。
六、在申报抵扣货运发票时,需报送复印件,由申报岗接受前进行初审。
注意说明
首先,不要卸载以前的老版本,以免老数据丢失。
其次,安装新版本软件。
再次,通过新版本软件的“恢复老数据”功能,把以前的数据恢复到新版本软件中。
最后,确认老数据恢复成功后,再卸载老版本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