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网上申报缴税系统是一款河北省国税局税友汇算清缴通用网上申报缴税系统,包含易税门户、微门户-惠税无忧平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微门户-电子税务局客户端、重点税源信息采集系统(基于门户)、通用申报软件。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软件将于2017年8月1日在全省投入使用,该软件是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软件的升级,是集“在线办税、电子报税、涉税查询、税企互动”为一体的网络办税平台,为广大纳税人带来便捷、高效的办税体验。
主要具备功能特点:
一是业务覆盖更全面。面向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现了全税(费)申报、全业务在线办税、全方位涉税查询、全视角税企互动,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涉税事项。
二是设计凸显人性化。如征期日历模块,纳税人能清楚了解每个月征期申报的截止日期,方便财务人员及时申报,避免了延误申报而产生的滞纳金和行政处罚。
三是操作简便易上手。操作界面一目了然,简单易懂,能够实现一次登录在多个企业间自由切换,批量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四是数据审核更精准。可以自动审核报表匹配关系,检查表间关联数据的正确性,减少因数据不一致导致的申报错误。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事项名称】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业务描述】
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分别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设定依据】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四章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第三条。
【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办理时间】
详细信息可以点击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云办税厅-办税地图 查看。
【办理条件】
总机构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将其所有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包括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分支机构(包括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将其总机构、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办理资料】
1.必须报送资料:
总机构应将所有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二级分支机构应将总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备案内容按照《跨地区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填报。
2.条件报送资料:
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1)非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 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或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和支持有效证明的相关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
【温馨提示】
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2.办税人员在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携带实名办税证件,进行身份确认。
【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办理方式
上门办理
(二)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