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积房地产、建安在线开票系统税务端是一款专业的税务局发票管理系统,开具项目由发票管理系统根据主管地税机关核定的税目自 动配置,开具时选择即可。
建安房地产企业营改增的开票技巧
1、营改增之前的开票技巧
建筑企业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金、提前竣工奖、材料差价款和赔偿金依据税法的规定,是一种价外费用,必须向房地产公司开具营业税建安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三条规定:"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同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还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根据以上规定,建筑企业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金、提前竣工奖、材料差价款和赔偿金依据税法的规定,是一种价外费用,必须向房地产公司开具建安发票。
点评:价外费用必须开具发票吗?政策依据在哪儿呢?没有找到。实际上,价外费用只是必须缴税,但却并一定必须开具发票的。纳税与开票并不是一回事儿。某些情况下可能会纳税,但并不一必须开具发票,反过来呢,某些时候必须开具发票但却不一定纳税,比如说免税。
2、营改增之后的开票技巧
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金、提前竣工奖、材料差价款和赔偿金依据税法的规定,也是一种价外费用,必须向房地产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点评:建筑房地产的营改增政策还没有出台。但考虑到现有的营改增政策,或者说既有的增值税政策,纳税人收取的价外费用也只是必须纳税。但是否开具发票,则需要根据具体的业务情况进行判断。一句话:价外费用只是纳税的事,但却并不一定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