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税务代征人开票系统是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提供的一款税务代征人开票工具,使用本软件的前提是,受托代征单位已经在金税三期中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和扣款三方协议,做好代征税种认定,并已为代征单位发放税票。
软件介绍:
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浙江税务代征人开票系统》是浙江省税务局部署在各类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的客户端软件,主要用于对各项零散税款的征收管理。
注意:本软件当前的版本是4.0.0。从2019年1月1日起,安装本软件需将原有的老版本代征软件卸载,并将安装目录删除干净后,再运行4.0.0版本的安装程序;也可以将4.0.0版本安装在新目录下。
使用方法:
1.1启动登陆
系统启动后,提示输入登陆编号和密码。系统设置了admin账号,默认密码为000000。
如果是第一次登陆,需从服务器下载委托代征的基本数据。
点击“确定”按钮,提示输入身份认证信息。此账号和密码由税务机关分配给受托代征单位,与网税系统共用。
输入正确的账号和密码后,系统将从服务器上下载该受托代征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委托代征协议、代征税种、票证信息等数据,为后续代征税款做准备。
1.2系统维护
系统维护模块主要是维护代征开票软件的配置信息,以及个性化的定制。
1.2.1操作员管理
admin账号可以增加、删除、修改其他操作员,并设置操作员的菜单权限。
1.2.2纳税人信息维护
纳税人信息维护顾名思义是在客户端维护被代征纳税人(以下简称被代征人)的信息。由于金三系统要求全员登记,因此所有被代征人必须已在金三中做过登记。被代征人分为两种:企业和自然人。
对于企业,客户端将根据输入的纳税人识别号查询该企业是否已经做过登记。如果该企业已在金三登记,则允许加入被代征人列表;如果该企业未做过登记,则提示先到金三系统中进行登记。
对于自然人,将根据自然人的身份证类型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查询该自然人是否已登记。如果该自然人已登记,则允许直接加入被代征人列表。如果该自然人还未登记,客户端提供了自然人间接登记的功能,在间接登记成功之后,允许加入被代征人列表。
1.2.3纳税核定管理
纳税核定管理为代征单位提供了定制纳税征收模板的功能。代征单位可以根据实际的业务场景和税种种类,在纳税核定管理中制定相应的征收模板,维护每个模板的征收明细数据。
1.2.4票据和字轨
票据字轨信息页面可以查询该代征单位可以开具的票据种类。
票据核销类型可以对核销类型进行管理。
1.2.5代征税(费)种
代征税(费)种菜单可以查询该代征单位的代征税种认定信息。
1.2.6税收减免性质维护
在代征软件开具税票时,如果要输入减免信息,需要先在【税收减免性质维护】中设置相关的减免性质简称。选中具体的减免项目后,双击进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