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个人所得税APP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主办,广东省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办公室为了广大在广东上班务工的工作人员,为2019年新推出的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要求,为保障全国自然人纳税人能够及时享受税改红利,而推出的一款个人所得税APP。
广东省个人所得税APP特点:
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通过依托12366纳税服务平台,畅通“政策咨询热线+多元化办税提醒”的渠道,帮助纳税人交上明白税;让纳税人少跑马路、多跑网路;
应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为自然人提供办税预填表、政策风险提示和税收优惠提醒等服务;及时响应自然人合理诉求,核实处理争议问题;帮助纳税人交上放心税。
主要功能:
1.多种实名注册方式,使用更方便、更安全;
2.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可选择填报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3.纳税人可选择年度申报时扣除,也可指定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申报时扣除;
4.对发现身份信息有被冒用等情况下,可以直接发起申诉,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实处理。
更新内容:
广东省个人所得税APP V1.1.4
1、新增“票证查验”功能;
2、明确了银行卡绑定失败信息提示;
3、不同填报渠道填报的同一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需调整保留一条后,才允许编辑;
4、优化了用户反馈的体验问题。
版本记录
2020-05-29 版本: 1.4.3
1、符合相关要求的纳税人在2020年6月30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简易申报方式进行2019年度的年度汇算申报。
2020-05-16 版本: 1.4.2
1、年度汇算申报时,新增收入明细,在收入大于0、已缴税额大于0、三险一金大于0时,需填写对应的缴费凭证号、凭证号、备注等;新增减免税额、捐赠附表时需填写备注;新增商业健康险、税延养老险时,需填写保险公司。
2、“意见反馈”功能下线,可通过“我要咨询”功能进行问题咨询或需求建议反馈。
2020-04-30 版本: 1.4.1
1、年度汇算申报,新增收入明细时,增加如下新的校验规则:
(1)如收入大于0,则必填备注
(2)如已缴税额大于0,则必填备注及凭证号(电子税票号)
2、申请退税时只能新增系统支持的银行卡
3、优化【我要咨询】功能入口
中文名:个人所得税
包名:cn.gov.tax.its
MD5值:77af9a278854725d667f0eecfe9bf3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