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时间表由西西为大家强势带来,全面各省的司法考试都是统一的,今年定于9月24日至9月25日,司法考试较难,大家寒窗用功想必也是为了顺利过关,而掌握准确的时间将有利于大家作好准备。
一、司法考试时间及科目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8:30—11:30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8:30—11:30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
二、考生须知
1、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应于2016年9月9日至23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务安全系统
2016年沈阳考区全部考点均设置了考务安全系统,应试人员现场自助进行身份证扫描、人像识别对比,请应试人员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考生按时进入考场考试,建议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应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于每场考试开考前到达安检地点,排队侯检,有序入场(请认真核对考试地点,考试前一天应到考场熟悉考点。
3、诚信参考
应试人员除携带必备的文具外,其他物品请放置在指定地点,电子通讯设备一律不允许带入考场。请应试人员遵守纪律,诚信参考。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司法考试考场秩序,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应试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指定的考场。无准考证主、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第四条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应试人员在考试前二十分钟内可以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入场。
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内,应试人员可以交卷出场。
第六条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后三十分钟内,按照要求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供监考人员现场查验。
应试人员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作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
第七条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用笔,按照试卷要求,在答卷(答题卡)标明的相应位置填写、填涂答题内容。
第八条因应试人员原因致使试卷、答卷(答题卡)损毁、污皱的,不予更换。
因应试人员原因损坏试卷、答卷(答题卡),填写、填涂不清,错填、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者答题位置错误、答题顺序颠倒,导致无法识别姓名、准考证号,无法判读答题内容或者导致答题评分失准的,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应试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考试纪律:
(一)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或者有其他影响他人的行为;
(二)不得在考场内以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
(三)不得窥视、抄袭他人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同意他人抄袭;
(四)不得与他人交换试卷、答卷(答题卡);
(五)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
(六)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七)不得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第十条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但遇有试卷、答卷(答题卡)分发错误或者字迹模糊问题的,可以举手并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询问。
第十一条考试时间终了,应试人员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正面朝下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核验回收后,方可离开考场。
第十二条应试人员交卷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第十三条应试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的,依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