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制度作为城市管理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措施,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因其具有广泛的群众性、自觉性、现实性和长期性,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门前三包”是指临路(街)所有的单位、门店、住户将担负起一定范围的市容环境责任,承担一定的城市管理任务。“门前三包”以其不可替代的优越性,在我国现今相当一部分城市中仍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范文摘选
1、包卫生
门前做到“四无”(无垃圾、无污水、无污垢、无痰迹)。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化,定时投放到附近的垃圾桶内。
2、包绿化
绿化美化门店,爱护门前绿化,及时清扫落叶,不得有晾晒物品、损坏绿化及绿化设施的不良行为。
3、包秩序
维持门前环境秩序,做到“八无”,即无乱堆放物品,无违章占用人行道,无乱搭建、无乱停放车辆、无乱张贴标语、无在门前乱挂物品、无超过卷闸门堆放杂物。发现违章、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或向管理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