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之一。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的基本要求,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建立党的支部。列出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有利于党支部工作的开展和党支部的发展。
范文摘选
一、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
1、大力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坚持在村发展能手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
2、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确定“三级联创”活动年度目标,强化创建措施,增强创建效果。力争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要求。
3、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加强与流动党员的联系了解其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
4、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坚持不懈地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等,突出抓好党章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冬春训、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通过开展专题讨论、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有效地开展日常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不少于6天。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5、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对群众的感情和对工作的激情。
6、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在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村青年、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重视发展女党员,2008年发展1—2名新党员。加强教育培训,建立数量充足、素质良好、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全面实行和规范发展党员联名推荐制,扩大民主,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