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2020,全新上线的个人所得税APP,在这里为你带来便捷的交税服务,在这里实时更新税务资讯,在这里你还可以了解最新发布的各种政策,个人所得税2020,让交税变得更加简单,需要的朋友快来下载体验吧!
个人所得税2020软件介绍:
个人所得税平台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主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要求,为保障全国自然人纳税人能够及时享受税改红利,而推出的一款APP。
此平台除支撑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落地外,还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依托12366纳税服务平台,畅通“政策咨询热线+多元化办税提醒”的渠道,帮助纳税人交上明白税;逐步获取外部门的子女学籍、房贷利息支出等信息,实现关联比对,据此发现风险疑点后,督促纳税人自查补正,对风险高的实施税务检查,帮助纳税人交上规范税帮助纳税人交上规范税;提供多元化的实名认证、第三方支付、电子缴退税、电子税票及完税证明等服务,让纳税人少跑马路、多跑网路;应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为自然人提供办税预填表、政策风险提示和税收优惠提醒等服务;及时响应自然人合理诉求,核实处理争议问题;帮助纳税人交上放心税。
软件功能:
1、多种实名注册方式,让您首次使用系统更方便、更安全;
2、完善个人信息,让税务局能跟方便联系到你;
3、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可采集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贷款利息,租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可选择年度申报时扣除享受,也可指定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申报时扣除享受;
4、提供优惠备案,让你了解自己是否能享受优惠;
5、随时进行完税信息查询,完税证明电子化打印和下载,方便到其他政府部门及机构办事使用;
6、为综合所得年度申报提供预填表,确认无误后可一键完成申报;
7、提供电子缴税,申报完需要缴纳税款,可选择多种缴税方式快速完成缴税支付;
8、提供电子退税,申报完产生多缴需要退税的,可快速完成退税申请;
9、为纳税人取得分类所得、无扣缴义务人等情况下提供自行申报功能;
10、为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提供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年度申报、多处汇总年度申报;
11、提供消息提醒,为纳税人提供政策风险提示、税收优惠提醒等服务;
12、可查询自己办理的信息采集、申报、缴税、退税等业务办理情况。
13、对发现身份信息有被冒用等情况下,可以发起争议核实,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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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您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确保您在2020年度准确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请您及时关注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端、WEB端和扣缴客户端进行确认、修改和新增。
步骤一: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在【首页】,点击【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若2019年度未采集专项附加扣除,系统将提示您:“未填报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法带入”,这时需要您填报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点击【首页】—【申报专项附加扣除】,选择扣除年度为2020年,填写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步骤二:点击【确定】,跳转到【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若点击【取消】,则退回到【首页】。步骤三:在【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点击【待确认】,可查看详细信息。若需要修改该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点击右下方【修改】;若需要删除该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点击左下方【删除】
步骤四:各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无误后或者【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除了【待确认】外不存在其他提示信息,可直接点击上方【一键确认】,完成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注意事项:填报过程中,若存在提示信息,则需要先处理相关提示信息。
1.重复事项确认
若同一专项附加扣除事实存在多条重复的采集记录,系统自动标记为“重复填报”,则需要您据实删除错误的采集记录,只保留一条正确的记录。可通过左滑删除或者点击【重复填报】,查看详细信息进行删除
2.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同时采集政策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若此前的采集记录既存在住房租金的采集,又存在住房贷款利息的采集,则需要选择其中一项进行扣除,删除另外一项。可通过左滑删除或者点击【不可同时填报】,查看详细信息进行删除
3.同一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不一致若同一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申报方式选择的扣缴义务人不一致,则需要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进行扣除。可通过点击【修改申报方式】进行选择
4.扣除有效期不在2020年扣除年度内若采集记录的扣除有效期不在2020年的扣除年度内,此时这条记录标记为“已失效”,可点击【已失效】查看详细信息,据实修改扣除有效期或者删除该条记录
5.处理完成提示信息,可直接点击【一键确认】,完成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确认。6.若纳税人不选择“一键带入”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需在手机APP端点击【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然后点击【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完成
版本记录
2020-06-03 版本: 1.4.4
1、相关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填报功能中,增加了填报提示信息。
2020-05-29 版本: 1.4.3
1、符合相关要求的纳税人在2020年6月30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简易申报方式进行2019年度的年度汇算申报。
2020-05-16 版本: 1.4.2
1、年度汇算申报时,新增收入明细,在收入大于0、已缴税额大于0、三险一金大于0时,需填写对应的缴费凭证号、凭证号、备注等;新增减免税额、捐赠附表时需填写备注;新增商业健康险、税延养老险时,需填写保险公司。
2、“意见反馈”功能下线,可通过“我要咨询”功能进行问题咨询或需求建议反馈。
2020-04-30 版本: 1.4.1
1、年度汇算申报,新增收入明细时,增加如下新的校验规则:
(1)如收入大于0,则必填备注
(2)如已缴税额大于0,则必填备注及凭证号(电子税票号)
2、申请退税时只能新增系统支持的银行卡
3、优化【我要咨询】功能入口
中文名:个人所得税
包名:cn.gov.tax.its
MD5值:77af9a278854725d667f0eecfe9bf3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