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泰》在美国由普特南书局于一九五八年七月二十一日出版,立即成为畅销书,于一九五九年一月爬升《纽约时报》畅销书目单第一位!(最终被另一个俄籍作家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戈医生》挤出宝座。)当时多半的书评都把评论集中于所谓“洛丽泰事件”的纠纷,而不是书的文学价值。
这样的宣传当然大大的提高了读者公众的兴趣,增加了书的销路。只有女作家伊丽莎白·珍威(EIizabeth Janeway)的评论看出了此书含莎士比亚性质的悲喜剧意味: “我认为亨堡的命运寓有传统的莎士比亚式悲剧性……亨堡是个受情欲驱使的普通常人。他的觊觎洛丽泰到了不把她当作人的地步,只把她看作梦想虚造的肉体——这种狂情还不是宇宙性的,历史永恒的?”
珍威女士一言点破了不朽经典作品的特性(横的宇宙性,纵的永恒性)。今日, 《洛丽泰》已被世界公认为现代文学的经典之作。但是社会不乏愚昧无知的人。它与很多其他名作仍在某些美国城镇的图书馆中被禁。四十二岁的洛丽泰(人),三十岁的《洛丽泰》(书)应算是成熟了。
小说描述了一位从法国移民美国的中年男子亨伯特·H·亨伯特(Humbert Humbert)在少年时期,与一14岁的少女安娜贝儿发生了一段初恋,最后安娜贝儿因伤寒而早逝,造就了亨伯特的恋童癖(The child love),他将“小妖精”定义为“九到十四岁”。亨伯特最先被一名富有的寡妇抛弃,后来又迷恋上女房东Charlotte Haze的14岁女儿洛丽塔(Lolita),称呼她为小妖精。
洛丽塔恣意的挑逗亨伯特,使得亨伯特无法自拔,为了亲近这位早熟、热情的小女孩,亨伯特娶女房东为妻,成为洛丽塔的继父,他利用零用钱、美丽的衣饰等小女孩会喜欢的东西来控制洛丽塔。小说中的女孩原名桃乐莉·海兹(Dolores Haze),西班牙文发音的小名为洛丽塔(Lolita)或罗(Lo),因此作为书名。后来女房东发现自己的丈夫与女儿的不伦之恋,一时气疯往外跑,被车子撞死。亨伯特将洛丽塔从夏令营接出来一起旅行,两人尽情的缠绵。洛丽塔长大后,开始讨厌继父,她意识到“即使是最可悲的家庭生活也比这种乱伦状况好”。于是她开始跟年纪相当的男孩子交往,并藉著一次旅行的机会脱离继父的掌握,使得亨伯特一直无法寻获。
一日亨伯特收到洛丽塔的来信,信上说她已经结婚,并怀孕了,需要继父的金钱援助。亨伯特给了她400美元现金和2500美元的支票,还把屋子卖了,买家先付的10000美元跟房子的契约。洛丽塔拒绝了亨伯特再续前缘的要求,亨伯特伤心欲绝,他枪杀了那个带走洛丽塔的剧作家奎尔弟(作品中被女主角认为是东方天才哲学家),1950年亨伯特因血栓病死于狱中。十七岁的洛丽塔则因难产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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