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晚报》报道,大学毕业生林逸致电本报称,她近日应聘一家杂志社编辑,第一天上班时用QQ跟男友聊天,旁边同事提醒她,“别聊了,你聊的每一句话老板都能看到。”林逸吓了一跳:“工作时间完全没有隐私吗?”证实同事所言不虚后,入职不到一个月的她毅然辞职。劳动法专家指出,针对各类监控手段,公司若没有“事先告知”,就构成侵权。
企业网管
电脑监控软件销售火爆
林逸得知公司对MSN、QQ私人聊天记录进行监控后,她将此事发帖到微博,引来众多网友跟帖。有网友说自己公司“QQ围脖不能登录,手机定位,MSN监控,邮件留痕,身后有摄像头,监控不留死角。”
一项调查显示,中国近两成的公司对员工的网聊记录、电子邮件内容进行监控。针对监控行为,员工和公司各执一词,其中九成员工因此没有了安全感。
某化妆品公司网管小孙表示,稍有规模的公司都有专职网管,如今各种电脑监控软件销售火爆,这类软件能即时监控员工聊天,还能查看员工的上网记录、文件操作记录、电脑屏幕记录、邮件内容,让管理者真正掌握员工的一切行为,甚至现在还有一些热卖的软件能“禁止或限制微博”。只要网管打开专用软件,将所要监控的IP输入电脑,对方电脑显示的内容立刻就能全部显示出来,网管可以随意点击进入一名员工电脑,调出该员工的聊天记录。
企业领导
员工爱网聊不得不限制
一家制造业公司副总经理肖常博表示,公司给每个员工配备电脑后发现,以前经常出去跑的业务员也不爱出门了,大家也不午休了,大多都喜欢在上班时间和朋友网上闲扯,或者看网络电影,因此公司不得不采取一些约束手段。另一家IT公司部门经理李建表示,他们公司做监控是为了防止员工通过网络把公司的竞标文件和价格透露给竞争对手。
对于监控,少部分员工选择对抗,比如炒老板鱿鱼甚至将企业告上法庭。更多人选择沉默接受。在松江某工厂工作的操作工吴波表示“起初的抱怨总是有的,最后忍了,也就习惯了。”
律师说法
事先告知则不构成侵权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劳动法专家陆敬波表示,对于QQ、MSN聊天记录监控的问题则一直以来都有争议,业内的观点是,只要公司明确重申公司电脑只能用于工作、并告知员工公司有监控部门会随时监控聊天记录,请不要把属于个人隐私的信息通过公司电脑传播,就不构成侵权。
陆敬波同时表示,企业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防止偷盗或泄密而采用各类监控手段可以理解,但不能简单地采用这类侵权手段,而可以利用一些合法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如严格的流程控制、设置出门安检装置等。